目前分類:夯~~不動產新聞 (2)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CONNECTING...
 
文章標籤

鎧鑫成家-劉鎧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今天討論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為鼓勵個人房東把房子委託專業機構管理或出租,將提供租稅優惠,藉此活絡住宅租賃市場。租稅優惠,豪宅也可適用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今天會中委員們對於草案內容沒有意見,很快就有共識,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主要有五大面向。

第一,委託經營有利多,鼓勵個人房東將房屋透過專業經營者代管或出租給專業經營者後轉租,政府將提供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相關租稅優惠,讓房東能藉此減輕負擔並獲得穩定收益,有助活絡住宅租賃市場。

租稅優惠包括,包括每月租金收入不超過6,000元部分,全部免納個人綜合所得稅。

超過6,000元時,未逾2萬元部分,租金所得必要損耗及費用的減除,未能提具確實證據者,可依租金收入的53%計算,高於現行所得稅法規定的43%。

超過2萬元部分,則回歸所得稅法規定,也就是費用可扣除43%。

對於租金超過2萬元以上的房屋,仍可適用這項租稅優惠,換言之,並未排除豪宅,官員表示,只是租金收入愈高者,節稅效果可能愈弱。

第二,租賃關係有保障,條例授權就非具消費關係的住宅租賃契約,增訂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提供租賃雙方更全面性的保障。

並要求受託刊登租賃廣告的媒體經營者,應負特定資訊查證責任,確保承租人獲得正確資訊,簽訂公平對等的住宅租賃契約。

第三,住宅租賃有幫手,租賃當事人得選擇加入出租人或承租人的非營利團體,利用團體內部提供的互助機制,分享經驗、面對糾紛處理協商技巧、教育訓練課程培力等,降低處理租賃事務成本,取得可信賴的諮詢處理管道,成為租賃當事人處理租賃大小事的得力幫手。

第四,爭議處理有管道,由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進行爭議調處,並考量租賃糾紛涉及金額較低,讓申請人免繳調處費用,由政府扮演公正專業的第三人角色,協助人民確保租賃權益。

第五,專業服務有制度,訂定租賃住宅服務業管理及業務規範,並要求其服務人員取得專業證照,以強化租賃住宅服務業制度及服務品質,建構房東放心出租、房客安心居住的專業租賃服務制度。


原始新聞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7241/2394476

文章標籤

鎧鑫成家-劉鎧榕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